泛海:法院指定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世界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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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29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5月29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1破申391号《公告》。根据公告,经债权人推荐,北京市一中院依照相关规定,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如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一般将以预重整期间形成的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讨论和表决。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将(一)全面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二)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三)监督债务人履行《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规定的义务,并及时向北京市一中院报告;(四)明确重整工作整体方向,组织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五)根据需要指导和辅助债务人引进重整投资人;(六)根据情况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终结预重整程序的申请或预重整工作报告。
该公司目前正在开展重整及预重整方案细化完善、对接洽谈潜在投资人、与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初步协商等工作。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观点新媒体获悉,该公司曾于4月21日收到公司债权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狮王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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