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细节披露!“杀妻埋尸15年”案一审宣判,受害者家属不认可凶手“坦白”情节,律师解读 焦点消息

2023-06-13 11:04:22 来源:大河报网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受访者供图

6月6日,大河报·豫视频从“安徽界首杀妻埋尸15年”案受害者家属杨先生处获悉,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伟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杨先生当庭表示要申请抗诉,并于当日向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

6月9日,杨先生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杨某与张某伟合影,受访者供图

案情细节:枕头捂死被害人,制造其外出假象

6月6日上午10时,安徽省界首市代桥镇男子张某伟,杀妻埋尸自家后院15年案一审,由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今年2月15日,该案一审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判决书披露了张某伟的作案细节。

2007年5月5日,张某伟因家庭矛盾和被害人杨某发生冲突,用枕头捂了杨某头部几分钟,杨某没了反应。为掩盖罪行,张某伟制造杨某外出的假象,将杨某埋在院子里。后张某伟对外谎称杨某外出,并以失踪登报等方式掩盖杨某死亡的事实。其间又将犯罪现场的自家房屋垫高翻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伟因感情纠纷、家庭生活琐事等矛盾,采用掐、捂他人颈、面部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伟犯罪手段残忍,造成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张某伟归案后能够如实交代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以及本案其他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杨先生介绍,法官宣判后,张某伟认罪,当庭未提出异议。

在庭审前,杨先生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希望判处张某伟死刑,立即执行。6月6日,拿到一审判决书,杨先生便向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杨先生告诉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年近九旬的父母也参加了庭审,对判决结果也有异议。他们一家人找了姐姐十几年,每次询问姐姐下落,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都说“姐姐跟人跑了”“去上海看他了”,一家人多年来备受煎熬,一致认为这个判决结果偏轻。

埋尸现场,受访者供图

法院认定张某伟的供述依法构成坦白

杨某失踪后,丈夫张某伟两次被警方怀疑为杀害杨某的对象。

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张某伟于 2010年6月9日被界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6日被该局监视居住,同年 12月16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1年12月15日被解除取保候审。

2022年7月1日张某伟被安徽省广德市公安局抓获,次日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7月 21日供述了杀害杨某的经过,并于次日对埋尸地点进行指认。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伟在侦查人员掌握其犯罪事实前,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了杀人埋尸的犯罪事实,对案件侦破具有重大意义,依法构成坦白,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决书中,法院采纳了该条意见。

家属对“坦白”一说有异议。

杨先生认为,张某伟2010年、2022年两次被抓,第一次没有交代,第二次是20天后才交代,如果不是顶不住压力,张某伟仍不会交代。

“公诉机关、辩护人认为张某伟的行为构成坦白,我们觉得是错误的。”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陈孝劲律师说,“这个事情经历了那么多年,反反复复,(2022年)阜阳市公安局成立专班对该案重启侦办,经过20多天的工作,才把他的心理防线突破,所以我们认为他不构成‘坦白’。”

法律意义上的“坦白”是什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咨询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文滔。他介绍,《刑法》67条第三款规定,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重大损失的,还可以减轻处罚,因此坦白情节属于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多数观点认为只要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就达到了如实供述的程度,争议比较大的是如实供述的时间节点,有的地方法院认为只要在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的都算具有坦白情节,有的则认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的才算具有坦白情节,司法实践中各个地方认定标准略有差异。”黄文滔律师说。

受访者供图

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量刑无明显不当

6月9日,杨先生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无明显不当,审判程序合法,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

在《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理由说明书》中,检察院给出了2条说明理由:

1.关于被告人张某伟没有如实供述罪行的请求抗诉理由。结合在卷证据,张某伟在 2022 年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带领侦查机关指认埋尸现场找到被害人尸体,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依法构成坦白。

2.关于一审重罪轻判,应判处被告人张某伟死刑立即执行的请求抗诉理由。经审查,张某伟杀害被害人后将被害人埋尸于自家院内十余年,对外谎称被害人外出并以失踪报警、登报寻人等方式掩盖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情节恶劣,行为确系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严重伤害,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张某伟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等情节,一审法院综合张某伟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无明显不当。

杨先生表示,后续自己将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抗诉材料。

扫码下载豫视频APP,一键找记者。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标签:

最新内容